这个球当值主裁肯定是认为前点的队员碰到球了,那一刹那间主裁估计看不见,不过边裁应该是看的很清楚的。可怜了中国队。 边路传中的时候无人越位,球在地上弹了一下,谁都没碰到,后点队员包抄进球。简单来讲就是这样。 支援规则中说的“射”还是“触及”都是边路传中队员的事儿,前点包抄的队员只要没碰到球,就不算给后点的队员再次传球,肯定以边路队员传中为基准来看的。
个人理解:"踢"解释为主动碰球,"触及"解释为被动碰球! 所以,在主动或被动的情况下把球传递给了处于越位位置队友的情况下即为越位。当然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话,自然不越位!
本场比赛在中国球员向前传球的一瞬间,前后两点包抄队员都没有越位,前点球员也没再次碰到球,也没犯规动作,更不存在干扰比赛,因此进球有效!
jimmygjm,在中文翻译的竞赛规则里面,用的是“踢”,可能会让人觉得一定要碰到球。英文原版的竞赛规则,用的词是“play”,按照我的理解,如果你做出了动作,比如虚晃,或者打门没打上,这都是一种“play”的方式。这都会干扰到对方的判断,从而得利。
久哥,能不能回答一下jimmygjm(恶魔?)说的情况。 假设还是右路传中,传中一瞬间,前点和后点包抄的队员都没有越位,跟昨天不同的是,前点不是去攻门,而是虚晃漏球,也没碰到球。虚晃的一瞬间,后点包抄队员处于越位位置,该不该吹越位。
我觉得上面说的,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感念,应该是,踢或用身体别的部位触及到球,前提是要触及到球的情况。但是中方球员是身体任何部分未接触到皮球。
那个任意球起脚时,无任何中方球员站在越位位置,中间也未经过中方球员的触碰!很简单,如果这个球不是中方球员去够球,而是做了个漏球的虚晃,那算不算越位呢?
在公司上不了新浪,回去再看看德罗巴这个球。 我觉得既然规则中将“踢”和“触及”放在一起,“踢”肯定是为了补充“触及”之外的情况。
越位的几个必要条件: 1.首先必须在越位位置; 2.其次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裁判员认为其就下列情况而言“卷入”了现实比赛中时才被判为越位犯规; 注意上面第二个条件中有一个词“踢”,踢有可能踢到球,也可能没踢到球。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只要做出了动作不一定要碰到球就满足第二个条件呢?还是需要久久、王利等专业裁判来解答。
国奥此球是抢点球员在越位位置没有碰到球但干扰门将了,后者打门球进! 切尔西此球是抢点球员攻门,后者没有碰到球但明显越位且干扰门将也算进!
http://video.sina.com.cn/p/sports/g/v/2009-11-09/024160428316.html 这个是上赛季曼联对切尔西的争议球 和国奥此球正好相反 特里头球攻门 德罗巴申脚干扰了门将
如果我是边裁,除非我完全确认第二个后卫没有碰到球。否则我肯定会举旗的(即使不能确认确实碰到球) 至于如果没碰到球算不算越位的话,还是请专业人士解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