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罗曦: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1)先说天禄和米兰的那个球,米兰队员射门在前,而天禄门将是在米兰队员射门完成之后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附加动作,也就根本不存在有利无利的这个问题了,从射门到进球或者出界,都不存在重新判罚任意球的必要,对于天禄门将附加动作的追罚,也就是裁判个人较此次法规的严重与否、故意伤人与否追加处罚。然后再说天涯在回复里说的可能打到门柱的情况,米兰前锋完成射门,天禄门将出击带倒对方,此时球恰巧打住门柱,而弹回刚刚完成射门的队员可以追得到的范围内,那此时裁判就可以判断,天禄门将的附加动作,影响了米兰这名队员做出下一步进攻动作,应当补给一个任意球。
(2)如果前锋在门将犯规前没有打门,被撞到在地之后勉强倒地捅了一脚,这时候捅进了、没捅进该分别如何判罚?A:罗曦指的这两种情况应该不是在禁区里的吧,禁区里的很好判罚,禁区里本来就是很敏感的地带,所以裁判基本上不会在禁区里执行有利原则,只要是犯规了,那肯定是点球,所以,如果是禁区内,发生上述情况,如果捅进了,那就是进球,对于门将是否要追加处罚,还是依照第一点的规则,如果没进,好的裁判在门将犯规一刹那、球出界之前就会吹哨判法规,判罚点球。最后再说,上述情况不是出现在禁区里的,是在禁区外的,如果进球,那么肯定还是算进的,这点没有什么争议的;如果没进,球出界了,那么此时裁判应当认识到,形成单刀后,门将出禁区后,是一个队最后一名防守队员,此时门将的犯规是严重干扰进球的(好比世界杯苏亚雷斯门线那个球),应当给予红牌加任意球的判罚,天涯或许这个时候又要问,如果这个球又打到门柱怎么办,如果打到门柱,有进攻方队员跟上补射的,补射进球即算进球,如果补射队员处于越位位置,补射进球不算的,裁判应当依照判罚后置的原则,补任意球补红牌。如果是被侵犯队员跟上补射,补射进,也算进球,补射不进同样给予任意球加红牌的判罚。
应该把所有的肯能性都写到了,希望大家看得懂,我也是从书上加上实践中得到的,可能还是不全面,希望罗曦对这个回答满意!
舍队,太专业了,ET各位主裁和有志成为主裁的同志们可以参考啊。另外,召唤久久大神总结陈词。@久久 ^_^
TO罗曦: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1)先说天禄和米兰的那个球,米兰队员射门在前,而天禄门将是在米兰队员射门完成之后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附加动作,也就根本不存在有利无利的这个问题了,从射门到进球或者出界,都不存在重新判罚任意球的必要,对于天禄门将附加动作的追罚,也就是裁判个人较此次法规的严重与否、故意伤人与否追加处罚。然后再说天涯在回复里说的可能打到门柱的情况,米兰前锋完成射门,天禄门将出击带倒对方,此时球恰巧打住门柱,而弹回刚刚完成射门的队员可以追得到的范围内,那此时裁判就可以判断,天禄门将的附加动作,影响了米兰这名队员做出下一步进攻动作,应当补给一个任意球。
(2)如果前锋在门将犯规前没有打门,被撞到在地之后勉强倒地捅了一脚,这时候捅进了、没捅进该分别如何判罚?A:罗曦指的这两种情况应该不是在禁区里的吧,禁区里的很好判罚,禁区里本来就是很敏感的地带,所以裁判基本上不会在禁区里执行有利原则,只要是犯规了,那肯定是点球,所以,如果是禁区内,发生上述情况,如果捅进了,那就是进球,对于门将是否要追加处罚,还是依照第一点的规则,如果没进,好的裁判在门将犯规一刹那、球出界之前就会吹哨判法规,判罚点球。最后再说,上述情况不是出现在禁区里的,是在禁区外的,如果进球,那么肯定还是算进的,这点没有什么争议的;如果没进,球出界了,那么此时裁判应当认识到,形成单刀后,门将出禁区后,是一个队最后一名防守队员,此时门将的犯规是严重干扰进球的(好比世界杯苏亚雷斯门线那个球),应当给予红牌加任意球的判罚,天涯或许这个时候又要问,如果这个球又打到门柱怎么办,如果打到门柱,有进攻方队员跟上补射的,补射进球即算进球,如果补射队员处于越位位置,补射进球不算的,裁判应当依照判罚后置的原则,补任意球补红牌。如果是被侵犯队员跟上补射,补射进,也算进球,补射不进同样给予任意球加红牌的判罚。
应该把所有的肯能性都写到了,希望大家看得懂,我也是从书上加上实践中得到的,可能还是不全面,希望罗曦对这个回答满意!
更难的一种情况是:如果前锋在门将犯规前没有打门,被撞到在地之后勉强倒地捅了一脚,这时候捅进了、没捅进该分别如何判罚?请久久、舍瓦、小宋等专业裁判给予解答。
多拿实际案例来讨论讨论,对大家都有好处,争议也会少很多。
回到这个场景,我正好也看到了。就像天涯所说,这个球在犯规之前,前锋已经做出了射门动作,然后才是出击的门将带倒了前锋。前锋完成射门之后,也不可能再做其它动作进行补射,不管有没有这个犯规,球都不会进。所以无需再给予任意球判罚。但可以像舍瓦说的,对门将进行“判罚后置”。
我认为应该判罚任意球,如果球打在门柱上弹回来,前锋没有被我勾倒的话,他正好能够比我先一步冲到球门前,那不是有进球机会了? 天涯
确实有可能,裁判不需要立即作出决定,等场上形势完全确定之后再进行判罚(在裁判眼中)。如果出现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前锋本来可以在最有利的情况进行补射,我个人觉得确实应该补罚一个任意球。
多拿实际案例来讨论讨论,对大家都有好处,争议也会少很多。
回到这个场景,我正好也看到了。就像天涯所说,这个球在犯规之前,前锋已经做出了射门动作,然后才是出击的门将带倒了前锋。前锋完成射门之后,也不可能再做其它动作进行补射,不管有没有这个犯规,球都不会进。所以无需再给予任意球判罚。但可以像舍瓦说的,对门将进行“判罚后置”。
我认为应该判罚任意球,如果球打在门柱上弹回来,前锋没有被我勾倒的话,他正好能够比我先一步冲到球门前,那不是有进球机会了? 天涯
多拿实际案例来讨论讨论,对大家都有好处,争议也会少很多。
回到这个场景,我正好也看到了。就像天涯所说,这个球在犯规之前,前锋已经做出了射门动作,然后才是出击的门将带倒了前锋。前锋完成射门之后,也不可能再做其它动作进行补射,不管有没有这个犯规,球都不会进。所以无需再给予任意球判罚。但可以像舍瓦说的,对门将进行“判罚后置”。
我来说说那个球 我是当事人. 事情是这样的. 我做守门员 出击出禁区, 对方西洋单刀, 西洋一脚射门,他射门后我一脚勾倒了他, 球滑门而过, 葫芦就盼任意球. 我觉得判罚的很对,和篮球规则是一样的. 天涯
我认为主裁判根据场上情况可以做出对被犯规方有利的判罚。而不是说立即形成了射门就不能吹停比赛判罚任意球。若此球进球可以吹进球。个人观点。---dudu
当一方进攻中,因为对方犯规,进攻受罪,但球权仍在本方脚下,裁判可判断进攻有利的原则,让比赛继续。裁判判定有利之后,则表明接下去的进攻视为一次流畅有效的进攻,无论这次进攻形成进球与否,原则上都不会重新再中断比赛,让上一次被侵犯方重新罚任意球,待这次进攻结束,裁判可视上一次犯规的轻重与否,对犯规方进行口头警告或者红黄牌警告。另外,有利原则还包含了一个“判罚后置”的规则,即为,当执主裁,判罚了此次进攻为有利球,而球权依旧在被侵犯队员脚上,被侵犯队员在很短时间内由于上一次对手的犯规而受到了做下一步动作的影响,即可吹停比赛,在上一次犯规地点主罚任意球,完成射门即代表一次攻防结束,不应该判罚后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