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时间了,也能成功?!
应队,是按发帖时间算的哦,嘿嘿。。。。。。。
噢!明白了:)
发帖是11点25发的。请查阅相关规定:
“注:除非特别说明,租借和交换在轮次结束后的那一周的周四12点前发帖,超过时限则视为无效。租借和交换的队员,队籍均属于母队,荣誉均属于母队。”
租借成功。
同意,可真是舍不得啊…张翔
又来坑爹了·
重磅交易